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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经济及其社会影响

※发布时间:2020-1-9 12:26:30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传统经济是藏区封建经济的主导部分,它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藏传佛教在藏区发展的产物。藏传佛教经济在其初期曾起过一定积极作用,促进了藏区经济的发展。历史上,僧侣成千上万,加上朝圣香客,大批人口需要生活消费,于是在附近产生了小的集镇,有的甚至发展成为较大的商贸(如丹噶尔和拉卜楞寺附近)。各民族商人云集,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繁荣。然而,到了封建社会末期,由于经济自身的弊端而没落。本文就藏区经济及其社会影响作一探析,不妥之处,敬请。

  历史上,藏传佛教各专门设立机构,派专人管理的经济。组织分喇吉、札仓、康村。每一级都有自己的财产,包括“谿卡”、牧场、房屋、农奴、牲畜,并由专人管理经营高利贷。第一级组织喇吉,管理全寺确钦(大经堂)事务,是全寺最高的管理部门。第二级组织札仓(僧舍),是僧人团体,拥有自己的经堂、僧众以及学院和僧众。第组织康村,是根据僧人籍贯来划分编制的组织。安多的组织管理机构与大同小异。

  1. 财产。佛教传入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它同藏区的、经济、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佛教是阶级的工具,自七世以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日益完备,佛教掌握了、经济和司法权。长期实行“政教合一”的领主,上层僧侣和占有大量土地、牲畜,以此作为对农牧民进行剥削的经济基础。据史料记载,乾隆二年(1737),统属的有3150座,占有农奴6752户。在,占有土地总数的36.8%,占有牲畜41.5%,其中拉萨三大寺占有的土地、牛羊、牧场和奴隶最多。甘、青地区的,也同样占有大量的土地等生产资料。青海农业区占有土地为全省的5% ,牧区占有牲畜总数的7%。甘肃夏河与卓尼、云南中甸、四川甘孜和阿坝等地占有财产的比重亦很高。总之,社会财产的多半属所有。

  2. 财产来源。拥有如此庞大的财产贵妇也疯狂,并非僧侣所创造积累。因为藏传佛教从不参加生产劳动。正是通过“政教合一”的大量社会财富,来维持他们的生活。一般来说,财产的来源有多种途径,诸如:、封建领主封赐、布施、等。拉卜楞寺土地是由固始汗之曾孙察汗丹津奉献。在地区,格鲁派的土地,多为明末清初五世与和硕特蒙古族首领固始汗联合夺取卫藏地方后,地方和贵族不断封赐、布施给的。的另一主要经济来源是和布施及化缘。拉萨哲蚌寺每年的布施收入约青稞1100克(1克约27斤,下同),酥油850克,藏银310两。三大寺在每年举行的大期间,收入酥油、茶叶、青稞、大米、肉类合人民币120多万元。青海塔尔寺过去每年派僧侣前往、甘肃等地化布施,获取大批资财。

  3. 庞大的消费群体。僧侣是藏族社会庞大的消费群体,这一沉重的经济负担压在广大藏族劳动人民身上,使他们长期生活在之中。僧侣每年在教节日期间的消费物资是十分惊人的。以四川一小寺古瓦寺为例,每年念大经7次,小经10次,开支人民币19251.09元,占该寺全年总收入的67.37%。上层的生活优越,其费用全部由来负担。他们出外,还给予补贴薪津。所有僧侣每年的口粮均由当地调拨供给。

  历史上,藏传佛教经济活动方式种类较多,主要有放高利贷、出租土地和牲畜、经商及教活动等。

  1. 高利贷。历史上三大领主中,放债最多的是及上层僧侣。据统计,放的债约占三大领主放债总和的80%左右。拉萨各大中放债最多的是哲蚌寺,历年放出的高利贷粮食累积达1.6亿斤,银元1亿多元,债息约占全部收入的百分之25%。据1950年统计,仅放债,高利贷藏银30388581两,年利息为303858两。大赤江·洛桑益西放高利贷823249元,年息约164129元。

  在三大领主中,的高利贷比例最高,如丁青、江孜、白郎地区放债占40-50%,噶厦占25% ,贵族占15-20%。甘肃拉卜楞寺高利贷资金雄厚,计有大洋12000多元,白银60多两。高利贷月息为5%-10%分之间。塔尔寺放债纹银、白洋、粮食、酥油、茶叶、布匹等, 利息一般在20% ,最低为7.8分。隆务寺的高利贷占全寺总收入的50%左右。玉树地区发放高利贷借5还6,利息20%,最高的借2还3。在藏区,有的的月息在13分以上。很多人家被高利贷逼得倾家荡产。

  2. 地租。历史上,藏区普遍占有大量土地,因而地租剥削成为经济的主要来源之一。明、清以来,噶厦和贵族不断为上层赏赐土地、牛羊等财产。和上层通过出租土地,获取暴利。如青海塔尔寺,1929年时,每斗地年租纳小麦一斗,青稞每斗纳6升,烧柴30斤。1927年,共收地租2567198斤,平均每个僧人为900多斤。

  3. 牧租。牧租剥削的方式,藏区各地大同小异。地区牧租剥削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有生有死和无生无死。牧奴凡租当年能产犊的母牛,每年缴酥油3克,不产犊的缴2克;母羊每年缴酥油20-28两,羊毛全缴。租额占畜产品的50%-60%。不生不死的牧租,每年每头牛(母)缴酥油2克,公牛缴砖茶2块,1只羊缴20-24两。如按期缴不上牧租,就会被转为高利贷。安多藏区一般实行租佃制,但租额不尽一致,约占当时全省牲畜总数的6%。兴海县阿曲乎寺,每出租10只母山羊,每年需向缴20只羊的酥油,承租一头牛,每半年向缴37.8斤酥油。如果牧民不按时缴租,牲畜就被收回,有的家产被抄,沦为的“塔哇”。兴海县赛寺:每头母牛每年缴酥油25-30斤。如果退畜,必须与原来的头数口齿一样。

  4. 商业贸易。除了放高利贷、出租土地、牧租剥削外,还经营商业贸易,且投资经营资金之多,规模之大、范围之广,为其他汉、藏商人和土司所不及。藏区各都设有专门的经商机构,有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商人把汉区的茶叶、布匹、丝绸等物资与教用品运到藏区,与藏区的名贵药材和畜产品皮货等土特产品交易,然后又把这些货物运至内地销售,获取厚利。经营的货物品种很多,有印度的手表、毛料、金属器具、佛像和汉地的茶叶,藏区的虫草、鹿茸、麝香、贝母等名贵药材。有的商家还从日本、法国、美国进口毛毕叽、呢绒杂货。四川甘孜理塘寺1944年从民间收购鹿茸达300架(合藏洋10万元),麝香300颗(合藏洋9万元),黄金约3000两,虫草1万斤(合藏洋20万元),贝母1万多斤(合藏洋10万元),羊毛160万斤,牛皮5000张,还有、鸦片等。青海塔尔寺经商的范围更广。内蒙的商贩们把麝香、鹿茸、红花等名贵的药材以及手表、呢子等运往内地、天津、武汉出售,然后购买当地的绸缎、珍珠、珊瑚、玛瑙、腊贝、海螺以及各种工艺品运回青海、云南、等地销售,牟取暴利。青海玉树结古寺每年投入10多万元从事经商,占玉树地区商业总资金的12%。该寺商队由50人组成,配备枪马,常年来往于西宁、拉萨、康定、尼泊尔、印度等地。

  僧侣数量庞大,给藏区社会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每年经济收入的一半供养僧侣,社会投入再生产的资金减少,严重制约了藏区经济的持续发展。另外,各种不合理的如不准兴修水利,灌溉农田,不准除虫害,认为了风水,等也直接阻碍着生产的发展。有许多地方农业生产还在沿续着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粮食产量低,不能自给。畜牧业一遇疾病灾害,牲畜数量剧减,牧民无的希望。封建农奴制度到了晚期,阻碍社会发展进步。藏传佛教经济已成为社会发展前进道上的障碍。首先,社会投入生产的资金不但未能增加,反而不断减少,制约了经济的继续发展。人数占藏族总人数的比重过大,每年要当地无偿供给僧侣口粮,各地每年财政收入的多半供养僧侣,给社会带来较重的负担。加上落后的农牧业生产方式,生产力低下。其次,生产力的发展趋于停滞,使生产关系得不到发展。藏传佛教极力向广大农牧民宣传佛教教义和“宿命论”的思想,农牧民忍辱负重,受剥削,很少有起义活动,封建农奴经济制度得以巩固。再次,土地、森林、牧场日益集中于。地方和贵族不断封赠布施和土地等给,使的土地愈来愈多,而广大农民没有土地耕种,加大了两级分化。此外,大量发放高利贷,农牧民倾家荡产,沦为奴隶。落后的生产力与较重的差税负担造成农牧民生活的贫困,高利贷的普遍盛行又进一步加深了农牧民的贫困,形成恶性循环。

  明中叶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工匠、赋役制度的,在中原和沿海地区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到了清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比之明后期又略有发展。1840年以后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使中国变成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在这样的大下,藏区经济也逐渐没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