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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出台优惠措施鼓励建设五星级酒店

※发布时间:2017-9-7 19:32:19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我市在提升商务和旅游服务水平,推进“宜居”、“宜游”城市发展战略,再出新举措。近日,我市出台《关于鼓励投资建设五星级酒店若干优惠措施的意见》,提出对成为我市首家五星级酒店将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资金1500万元,专项扶持酒店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意见》,在我市投资建设且总投资额达到5亿元人民币以上、客房数达到300间以上,按五星级酒店的标准组织建设,符合国家星级酒店评定机构所确定的五星级酒店硬件标准的酒店项目,均可享受相关优惠措施。

  其中,在我市投资建设且建成对外营业,并经国家星评委评定通过获得五星级酒店资格的前3家五星级酒店,报经市批准同意后,分别给予一次性专项资金扶持,专项扶持酒店配套设施建设。而成为我市首家五星级酒店的,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资金1500万元;第二家给予200万元扶持资金;第三家给予100万元扶持资金。

  《意见》明确提出,新建的前3个五星级酒店项目,尚未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其所需建设用地在确定公开出让底价时,以我市基准地价标准为基础,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进行评估,招拍挂底价或起始价可按该地评估地价的70%执行。同时,在我市投资建设的五星级酒店,其酒店建设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可适当提高,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调整规划。经批准增加的容积率按照土地出让时的标准补缴增加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意见》还指出,在我市投资建设的五星级酒店,符合相关的前提下,其用电可与一般工业企业同价,用水(指特种用水)可按60%收取,%收取电视费。此外,我市还为投资建设的五星级酒店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实施“一站式”服务,实行网上并联审批,适用从简从快审批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市享受优惠地价和扶持资金等优惠措施的五星级酒店建设项目,必须承诺在土地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装修及附属设施建设应在约定动工之日起3年内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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