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酒店住宿> 文章内容

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

※发布时间:2016-1-13 13:20:04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1月11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市印发《关于调整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自1月1日起,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的标准。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旺季(7月-9月)出差到这四地市,差旅住宿费上浮20%。此次《通知》了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到省内17地市、全国34个城市的差旅住宿标准。其中,济南等11市住宿费标准提高到380元,莱芜等6市住宿费标准提高到360元,另外,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旺季(7月-9月)出差到这四地市,差旅住宿费上浮20%。而省外的34个城市根据不同地区上浮标准也有所不同,最低上浮20%,最高上浮50%。据悉,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省外差旅住宿费标准是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各地、州、市(县)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费标准执行。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