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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

※发布时间:2016-4-5 19:05:28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晨报记者徐运 通讯员石崧张敏石婷婷

  今年5月6日,在上海市第六次规划土地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正式启动上海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为了配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增强社会对城乡规划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在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指导下,由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和市城市规划学会牵头组织,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浦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多家单位参与,在《新闻晨报》开辟“上海城乡规划百题”系列专栏,旨在普及规划知识、宣传公共政策、关注民生话题、介绍规划轶事,搭建一座与城乡规划之间的平台。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动。

  为什么要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现行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是在2001年5月由国务院正式批复施行。

  城市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

  上海不是在一张白纸上谋发展,不能脱离自身的发展历史、现实、基础和优势。以来,上海已先后编制了两轮城市总体规划。进入新世纪以来,遵循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按照“5年打基础、5年建框架、10年基本建成”三步走的行动计划,上海城市空间总体格局逐步形成,功能布局、城镇体系和基础设施框架基本建立,世博园区、虹桥枢纽、迪士尼国际旅游度假区和临港地区等重大工程的开发建设,有力推动了上海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上述这些地区已经或即将成为上海城市版图上的人流、物流、车流、信息流的集散中心,对产业发展、城市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产生巨大需求。解决这些问题不可能是局部之举,必须将这些地区放在城市空间格局之中,研究它们的发展定位,并从城市的产业布局、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网络上统筹规划。

  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取得瞩目成就的同时,上海也越来越多地面临着“大城市病”的。截至2013年底,全市常住人口为2415.15万,已超过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的人口规模。持续增长的人口规模对城市品质、配套服务、生态和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期,全市建设用地面积已经达到3070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45%,建设用地规模已经逼近规划确定的2020年末上海建设用地指标。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的不断增长也给和资源承载能力带来巨大的挑战。因此,上海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必须着力研究有关城市发展目标、城市规模、空间格局、产业提升、综合交通、新型城镇化、生态等重大课题,不断破解城市发展面临的难题,正确引领上海城乡可持续发展。

  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形势

  当前,外部正在发生并且将继续发生更加深刻的变革。上海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上海的发展必须符合国家的发展要求,从国家战略、从我国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大局出发,思考城市未来的方向。面对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发展要求,上海同时肩负着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双重历史责任,需要远瞩、把握大局,抓紧启动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上海这座特大型城市长远发展的蓝图和框架。

  探索未来发展的新要求

  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的召开,《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颁布,对城镇化和城市规划,从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上海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要深入研究未来发展的目标定位,创新规划,发展底线,明确发展的径和要求,以人为本,提高市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具体来说,要促进人口、资源、相协调,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建设生态良好、社会和谐、智慧低碳、安全便捷的宜居城市;要全面确立并提升“四个中心”功能,打造高端化、集约化、服务化的新型产业体系和良好创新体系,建设适合各类人才成长创业的宜业城市;要传承和上海城市,努力提升文化原创力和影响力,建设充满魅力、令人向往的国际文化大都市;要充分发挥服务全国、联系亚太、面向世界的作用,促进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推动长江流域经济带提升能力,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核心城市。

  城市总体规划为什么强调市民参与?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明确了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应当遵循“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原则。市委韩正同志在上海市第六次规划土地工作会议上指出,上海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必须呼应民声、汇聚民智。

  以人为本,参与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城市规划要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城市的长远利益,是为广大市民的福祉服务的。理所当然的,规划编制要倾听广大市民的意见。《城乡规划法》也赋予市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不仅仅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方案体系,而且具有重要的公共政策属性。规划的编制实施固然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也和城市居民的工作生活和休闲密切相关。必须制定一定的程序,有序参与,充分吸纳广大市民的意见。城市居民对于城市发展和规划有不同的观点也是正常的。因此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以协商的方式,达成最广泛的共识。

  城乡规划决策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必须符制的原则,规划方案按照法律程序批准,必须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不仅包括、政协的监督,也包括实实在在的监督和最广泛的监督,保障城市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在施行中,若要修改,一定要经过程序。

  多种渠道,共同畅想

  上海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将本着“开门编规划”的旨,为提供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参与机制和途径。创新参与方式最大的亮点是组建由社会人士代表参与组成的参与咨询团,直接参与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若干重大问题或阶段的咨询,反映社会各类群体的意见和。还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网站、邮箱、论坛、主题活动和城乡规划百题等渠道或参观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全面即时地了解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各类资讯,参与规划编制的全过程,及时提出反馈意见。

  (本期内容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资料)

  [名词解释]

  从词意上讲,“规划”是规范、谋划、筹划的意思,也指较全面或长远的计划。城乡规划所指的规划,是谋划城市和乡村空间的未来发展,规范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和建设行为的规划。以下对城乡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作简要解释。城乡规划

  根据国家《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按照一级一级事权的原则,这些规划由各级组织编制。制定这些规划的目的,是为各级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生态和自然、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社会与公平提供依据,具有公共政策属性。按照程序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实践证明,城乡规划对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建设,规范城乡土地合理使用和相关建设行为,保障城乡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涉及城市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在指导城市有序发展,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先导和统筹作用。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我国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组织、编制内容都进行了必要的和完善。

  城市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是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和管理城市空间资源的重要依据和手段。经过程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文件,是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实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依据。各类涉及城乡发展和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都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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