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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翡翠湾(华侨湾)购房发票税点有问题

※发布时间:2021-1-28 5:29:06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领导您好,我2017年在碧桂园翡翠湾北园购买了一套房子,合同里写的商品房不含房价为694299.68元85812.32元(税率11%)买受人向人支付总房价为780112.00元。期间碧桂园一直没给我发票,我在2020年1月8日去碧桂园翡翠湾售楼部开出的发票税点是9%,我买房子交的11%,我要求碧桂园开11%他们开不了。现相差2个点,财务也解释不了两个点的差额。联系他们张经理也没有给我个合理解释?请问领导这2个点该不该退我呢?谢谢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留言反映“碧桂园华侨湾购房发票税点低”问题,阜阳市高度重视,责成市税务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间为2017年12月,当时双方认定的税率为11%。但因购房款分期,合同约定开发商交房及开票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不动产税率从11%经过两次下调至9%。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9%的税率开具发票,符合政策。工作人员已向您联系告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还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联系。联系人:盛雨桐联系电线

  为什么我的回复没显示?第一,我没有跟碧桂园签过约定2019年12月31号开发票,我多次联系碧桂园要求发票,碧桂园不给开,直到2020年1月8号才开的购房发票。购房款不是分期,装修款是分期。我们合同约定的11%现在降税开出9%,对于国家的政策我们老百姓能理解,但是中间相差2个点的税,这关系到房屋总价,以及契税,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是一笔不小的钱,忘领导给予处理。碧桂园也一直没人回复我。提车选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