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局2017年第四季度旅游投诉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8-4-10 17:52:17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第四季度,我省旅游市场总体平稳、有序。全省共接受游客咨询1200余人次,立案处理旅游投诉136件,其中“12301网络投诉平台”转办78件,直接受理61件。现已结案127件,9件正在办理之中,结案率为93.38%,直接游客经济损失达260305元。无较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

  第四季度,省旅游局处理投诉立案7件。各市县处理投诉数量分别是:安阳市20件,郑州市17件,开封市15件,焦作市14件,南阳市13件,洛阳市10件,平顶山市7件,信阳市5件,许昌市4件,新乡市4件,驻马店市4件,济源市4件,鹤壁市3件,三门峡市3件,巩义市3件,商丘市2件,漯河市1件。

  从投诉总量看,第四季度处理投诉136件,比去年同期减少9件,同比减少6.21%。从被投诉对象看,投诉旅行社60件,占投诉总量的44.12%,同比增加11.12%;投诉景区73件,占投诉总量的53.68%,同比减少18.89%;投诉星级酒店3件,占投诉总量的2.2%,同比增加200%。

  投诉旅行社60件,其中违反合同约定投诉15件,变更行程投诉15件,购物纠纷投诉14件,导游服务质量投诉6件,游客安全投诉3件,其他反映同团不同价、老年人优惠门票退费和拒签的投诉7件。

  四季度出境游投诉23件,同比增加35.29%。其中赴港澳、越南、泰国、柬埔寨的旅游线投诉占比较大。购物投诉有所上升,尤其是-澳门-珠海线,越南岘港或芽庄线件投诉均为购物退货产生的纠纷。被投诉的主要原因是旅行社采取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等方式招徕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游览质价不符的购物场所等。

  国内游投诉37件,与去年同期持平。尤其是昆明-大理-丽江线,旅行社降低服务质量、增减旅游项目投诉较多。被投诉的主要原因是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降低食宿标准、变更行程安排等。

  投诉景区73件,其中服务质量投诉18件,景区收费投诉14件,优惠政策纠纷投诉10件,景区小交通投诉6件,旅游年卡投诉6件,游客安全问题投诉5件,其他投诉反映景区算卦、设备故障、天气原因等14件。

  景区被投诉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景区服务意识不够强,少数工作人员服务流程、文明用语有待规范;二是景区管理措施不完善,尤其是节假日期间,交通拥堵和收费的现象比较突出;三是景区工作人员对相关优惠政策不熟悉,对现役军人、离退军人、残疾人陪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了解,说明不到位;四是旅游年票相关提示不到位,一些地市发行的旅游年票的说明书上未注明节假日期间不享受优惠,只是在景区网站或景区售票处发布节假日不优惠的公告,不能按约定提供服务等。

  投诉星级酒店3件,主要是酒店管理出现的问题,例如:网上预订和实际收费不一致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